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增项变更等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省建设厅决定从11月1日起,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增项、变更等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月20日前,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将所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名录(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箱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并及时到省建设厅信息中心免费领取“四川省建设类企业初始信息卡”,发至企业进行资质数据备案。省直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请到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免费领取“四川省建设类企业初始信息卡”,进行资质数据备案。
二、10月10日前,各地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完成资质信息备案数据的录入,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省直管企业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审核。10月15日前,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对企业备案数据的初审、复审,保证备案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省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报省建设厅。
三、10月20日前,省建设厅完成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备案数据的审核,形成全省统一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资质信息数据库,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四、自11月1日起,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增项、变更等,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办理。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增项、变更等,应首先登陆四川省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进入相应的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数据,打印出带条形码的申报表,形成纸质材料,然后按原程序报批。未通过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相应的资质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
五、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在网上初审、复审、上报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增项、变更等事项和资质备案数据,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在网上进行资质申报、升级、增项、变更和资质数据备案等,请登陆四川省建设厅门户网站“行政审批”频道,在四川省建设厅电子政务大厅“系统入口”进入相应的资质管理系统,按照权限办理相关事宜。
六、各地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网上办理资质申报、升级、增项、变更和数据备案信息技术培训,请与省建设厅信息中心联系
七、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资质网上办理、资质数据备案的具体承办人员,于9月15日前将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通过电子邮箱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方式:
省建设厅信息中心
电 话:028-66713539、85579897、85533312;
电子信箱:ranxj@163.com;dzzw@scjst.gov.cn
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电 话:028-86911482
电子信箱:wanda@scjst.gov.cn;phl.7@163.com
附件:1、
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名录.xls
2、
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等五类企业资质网上办理流程.doc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九月一日